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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督查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05-27 10:37

委属各相关单位:

根据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要求,经研究,定于2016年1至2月组织开展南宁市农业系统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督查。为做好本次督查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督查时间

2016年1月27日(星期三)。

二、督查对象

委属承担行政执法职责的二层单位:南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、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、南宁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、南宁市农机安全监理所、南宁市植保植检站、南宁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站。

三、督查行程

由市农委徐佑先副主任带队,委法制科人员陪同,各督查对象携带相关材料,统一集中至南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(友爱北路55号)6楼小会议室接受督查,具体工作行程详见附件1。

四、督查内容

(一)各督查对象对照检查、整改落实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会议情况;

(二)各督查对象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今依法行政工作(含行政执法、行政审批、行政检查、学习培训、宣传教育、信息公开、动态报送等)开展情况;

(三)各督查对象承接自治区下放,协调、监督和指导下放至县区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情况;

(四)其它需要督查的内容。

五、督查形式

以查阅书面汇报材料为主,听取口头汇报为辅,同时现场查阅会议记录、工作记录,案件卷宗,宣传培训、执法检查的照片、视频及印发的学习资料、报送的工作信息等材料。

六、相关要求

(一)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。各督查对象接到通知后,要立即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,安排专人负责该项督查工作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,提前安排好工作,按时参加督查。

(二)及时填报联络人回执。各督查对象接到通知后,要及时落实迎检工作联络人和迎检场地,填写《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督查联络人回执》(见附件2)加盖公章于2016年1月26日前传真回南宁市农委行政审批办(法制科)。

联系电话(传真):0771-5539123;联系人:李永斌。

附件:1. 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督查行程安排表

    2. 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督查联络人回执

南宁市农业委员会

2016年1月22日


附件1:

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督查行程安排表

督查时间

督查对象

工作组人员(司机1人)

1月27日上午8:30

南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

徐佑先、唐云秀、李永斌

南宁市农机安全监理所

南宁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站

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

南宁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

南宁市植保植检站


 

附件2:

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督查联络人回执

填报单位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填报时间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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