委属各相关单位:
根据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要求,经研究,定于2016年1至2月组织开展南宁市农业系统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督查。为做好本次督查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督查时间
二、督查对象
委属承担行政执法职责的二层单位:南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、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、南宁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、南宁市农机安全监理所、南宁市植保植检站、南宁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站。
三、督查行程
由市农委徐佑先副主任带队,委法制科人员陪同,各督查对象携带相关材料,统一集中至南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(友爱北路55号)6楼小会议室接受督查,具体工作行程详见附件1。
四、督查内容
(一)各督查对象对照检查、整改落实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会议情况;
(二)各督查对象自
(三)各督查对象承接自治区下放,协调、监督和指导下放至县区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情况;
(四)其它需要督查的内容。
五、督查形式
以查阅书面汇报材料为主,听取口头汇报为辅,同时现场查阅会议记录、工作记录,案件卷宗,宣传培训、执法检查的照片、视频及印发的学习资料、报送的工作信息等材料。
六、相关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。各督查对象接到通知后,要立即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,安排专人负责该项督查工作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,提前安排好工作,按时参加督查。
(二)及时填报联络人回执。各督查对象接到通知后,要及时落实迎检工作联络人和迎检场地,填写《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督查联络人回执》(见附件2)加盖公章于
联系电话(传真):0771-5539123;联系人:李永斌。
附件:1. 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督查行程安排表
2. 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督查联络人回执
南宁市农业委员会
附件1:
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督查行程安排表
督查时间 |
督查对象 |
工作组人员(司机1人) |
|
南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|
徐佑先、唐云秀、李永斌 |
南宁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| ||
南宁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站 | ||
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| ||
南宁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 | ||
南宁市植保植检站 |
附件2:
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督查联络人回执
填报单位: 填报时间:
姓名 |
工作单位 |
职务 |
手机号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