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环境保护“专业查污”发现问题情况
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广难问题(存在秸秆焚烧现象,由于部分秸秆难以处理,需秸秆粉碎机或腐熟剂等,农户不愿投入太多时间和人力来处理。需加强引导)。
二、牵头(责任)单位
南宁市农业委员会
三、整改情况
制定印发《南宁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方案》,在全市开展农作物秸秆集中收集、分类处理行动,加强秸秆作有机肥、动物饲料、食用菌培养基等资源化利用和秸秆粉碎机农机补贴宣传,引导农户转变传统的秸秆处理方式,秸秆综合利用率显著提高。截至2017年底,全市回收秸秆总量648.63万吨,秸秆综合利用率87.16%;其中肥料化用量297.438万吨,占秸秆综合利用率45.86%;饲料化用量147.43万吨,占秸秆综合利用率22.73%;原料用量50.40万吨,占秸秆综合利用率7.77%;燃料用量70.032万吨,占秸秆综合利用率10.80%。近期在全市开展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自查自纠行动,各地没有发现秸秆焚烧现象。
公示期3天,监督电话:
1.5530091(南宁市农业委员会“清洁田园办”)
2.5333791(市环境保护“专业查污”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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